私隐政策

「香港艺术发展局」的网站(简称「本网站」)由香港艺术发展局(简称「艺发局」或「我们」)开发及管理。艺发局须遵守香港法例第 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简称「条例」),并会对取得的个人资料尽力加以保护及保密。

以下私隐政策(简称「本政策」)适用于由艺发局直接运作的本网站,以及在本网站内进行的任何电子通讯及活动。

阁下请详阅本政策,以确保阁下充份了解本网站将如何处理阁下在使用本网站及相关服务时提供的个人资料。阁下持续使用本网站,即表示阁下接纳下文的责任及政策声明。艺发局可无需事先通知阁下而修订、更改或补充本政策。请阁下定期浏览本网站查阅有关政策声明。如阁下在修订政策声明后,仍继续使用本网站,即视为阁下接受有关修订/更改。
 

个人资料收集

  1. 艺发局会在阁下使用本网站时收集阁下的某些资料,包括:
    •  i. 联繫资讯包括姓名、电子邮件地址、邮寄地址、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
       
  2. 拒绝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完整或不正确的资料可能会禁止阁下使用本网站的某些服务/功能,或可能使艺发局无法处理阁下的任何查询或订阅,或可能以其他方式阻碍阁下到访本网站的目的。
     
  3. 艺发局保存阁下的个人资料的时间仅是以贯彻该资料被收集的目的或直接有关的目的而所必需的时间。在此之后,阁下的个人资料将被删除。
     
  4. 在一般情况下,艺发局不会在未经阁下事先同意或被知会下将阁下提交的任何资讯或个人资料转移、出售、交换或披露予第三者。只有经授权的艺发局职员可无需阁下批准或被知会下为行政管理目的查阅阁下的个人资料。
     
  5. 艺发局只会按照阁下在《个人资料收集声明》下同意或法律或法院命令的要求,以本政策所述的方式转移、披露或发放阁下的个人资料。
     
  6. 本网站提供接驳第三者网站的连结。阁下一经本网站提供的连结登上其他网站时,即会被视作已离开本网站,而艺发局在各方面与此等第三者网站并无关系。艺发局对该第三者网站的相关产品或服务或行动概不负责。此外,该第三者网站拥有本身的私隐政策及常规,本政策并不涵盖该第三者的行事常规。艺发局对阁下向此等网站提供的任何个人资料而产生的安全、保密及资料保护问题概不负责。
     


个人资料的使用

  1. 阁下同意阁下提供给艺发局的个人资料可供被艺发局用于或保留作以下目的,以及阁下与艺发局之间协议的或适用法律、法规或规章不时要求的其他目的:
    • i. 处理阁下的查询和订阅;
    • ii. 就阁下的查询和订阅与阁下联繫;
    • iii. 验证阁下的身分;
    • iv. 人口统计以更了解本网站的用户;及
    • v. 达到与上述任何目的直接相关的其他目的。
       
  2. 艺发局有权使用阁下提供的个人资料作统计及资料分析用途,并可收集本网站用户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及保留权利使用该等资料统计分析的结果,但不包括能识辨当事人身分的任何资料。有关统计分析结果的拥有权及所有权为艺发局所有,艺发局亦保留权利公布、使用及出版有关的结果。
     


个人资料保密

  1. 艺发局保留核实用户所提供的资料准确性的权利。
     
  2. 艺发局会尽力将储存在本网站系统内的个人资料保密,但不会对资料传送的安全